- 李蓉;胡泽恩;
量刑同案同判理论是构建量刑信息系统的理论基础。不同场景下对于同案同判的不同理解催生了对类似程度的不同要求,进而体现为同案与同判判断标准的差异,具体可以分为法律涵摄层面、法律适用层面与量刑层面三层递进结构。超规范性的核心内涵在于,法律涵摄与法律适用的一致仅构成同案同判的规范基础,而超规范性要求在此基础上对类似案件的量刑结果施加更严苛的类似标准。这意味着量刑同案同判的判断不能简单地以案件适用法定刑一致即推定量刑标准一致,而是需要在案件类似的基础上,分析量刑结果是否处于合理范围内。当前主要存在量刑指南和量刑信息系统两条路径。量刑指南通过细化量刑规则来满足刑罚一般化的要求,但规则过细则容易诱发量刑机械化,规则过粗则难以抑制裁量恣意;量刑信息系统通过类案数据聚合与动态分析,以技术协同突破实体量刑规则的困境,依托数据驱动量刑公开,构建量刑公正的“数据锚点”,为量刑标准的统一提供了兼具弹性与可验证性的技术方案。
2025年03期 v.46;No.221 87-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01K] [阅读次数:1 ] |[下载次数:30 ] - 林禹秋;杨朝霞;
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重要理论问题,中外学界对此形成了“法律主体论”“特殊物格论”“主客一体论”等主要学说,至今仍无定论。导致分歧的根源是,学者们在“事理”上对野生动物的属性以及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认识不一。实际上,野生动物除了具有资源和财产属性之外,还兼有生态、伦理、风险、环境等其他属性。因此,在“法理”认知上不能停留于传统民法学的视界,仅将野生动物视为物权法上的“物”,而应将其视为与“物”紧密相关但又有根本区别的特殊客体之“前物”“准物”。在此基础上,再重新认识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所有权、狩猎权、繁育权等概念和制度所蕴含的新法理。在法律表达上,一方面可沿着法律生态化的路径,在民法典中采用“留空间”“开岔口”“设界限”“定基石”“立框架”等模式,对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以及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他物权等相关问题作出确认性、原则性规定,并设置转介条款和引致条款作为连接《民法典》与环境专门法的制度管道。另一方面,可沿着环境法专门化的路径,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环境法典等环境专门法中,就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所有权、狩猎权、繁育权等权利的运行,野生动物损害赔偿等民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逐步改变“重行政,轻民事”“重权力,轻权利”的传统格局。环境法学研究要养成“事理—法理—法律”的自科法学方法论自觉,为早日形成中国自主创新的环境法学知识体系而贡献智识和力量。
2025年03期 v.46;No.221 98-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11K] [阅读次数:1 ] |[下载次数:90 ] - 何阳;
数字乡村建设为引导村民自治空间转向、迈向技术型自治创造了条件,而法治保障是数字乡村中村民自治空间转向的重要一环。数字乡村中村民自治空间转向法治保障的制度文本主要涉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网络安全法》等,《宪法》调节着村民自治的价值合规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调节着村民自治的过程合规性,而《网络安全法》调节着村民自治的平台合规性。但是,针对数字乡村中村民自治空间转向形塑技术型自治问题,现行法律制度在指导社会实践时存在价值认可不足、过程程序不明、平台监管不力等现实阻梗,表现为价值层面尚未充分肯定技术型自治的合法性,过程层面技术型自治的主体资格缺乏审查、适用领域较为笼统、在线议事程序不清,平台层面技术型自治的平台约束力度不足,从而影响着技术型自治的效能。进一步推动数字乡村中村民自治空间转向,需要在法治思维引导下,不断地优化村民自治的宪法规范,完善技术型自治行为的程序设计,提升技术型自治平台的监管力度。
2025年03期 v.46;No.221 111-1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52K] [阅读次数:0 ] |[下载次数:52 ]